在广州,若因居住迁移、投靠亲属、迁入代管户、收养小孩等情况需要办理户口市内迁移的,可以通过预约现场办理或网上办理两种方式轻松完成。以下是详细的办理指南!
办事条件
以实际居住地登记入户为原则,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市居民(不包括不可市内迁移的集体户口人员),准予办理户口市内迁移。
1.因投靠直系亲属(指父母、夫妻、子女,下同)需将户口迁入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家庭户的。
2.因住房调整、拆迁或回迁安置等原因申请迁入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房产权并供其居住的房屋、合法承租房管部门的公房(含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政府或用人单位拥有产权安排供其居住的本市房屋。
3.因离婚、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征地、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其本人在广州没有其他合法房产的,应将户口迁入实际居住地所在街(镇)公共集体户。
4.单位职工集体户口人员因工作变动、单位转制或辞职、解聘及工厂倒闭等原因,现工作单位没有设立集体户口,其本人在广州没有合法房产的,应将户口迁入实际居住地所在街(镇)公共集体户。
5.本市居民在广州没有房产及直系亲属投靠的,可迁入本人单位职工集体户或准予迁入其本人实际居住地街(镇)公共集体户。
上述第3、4种情况或应迁往实际居住地又拒不迁出的,经公安机关调解告知后原住户仍不肯迁出的,公安机关可凭调查材料,依职权将其户口迁往其实际居住地街(镇)公共集体户内。
街(镇)公共集体户内成员实际居住地发生变化或不再符合街(镇)公共集体户落户条件的,应当及时将户口迁出公共户,迁入实际居住地址。
所需材料
除了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外,还需根据不同申办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居住迁移:需提供入户地的不动产权证书(或宅基地证)和亲属关系材料(如结婚证、出生证等)。
2.投靠亲属:需提供亲属关系材料、入户地的不动产权证书(或宅基地证)等。
3.迁入代管户:迁入新单位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及集体户管理部门的入户同意书;迁入公共集体户的需提供一年以上租赁备案手续的房屋租赁合同。
4.收养小孩: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登记证》、被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免予审核)等。
5.其他材料:包括《变更户主情况登记表》(如有户主变动)、国外签发证件的中文翻译件或认证件等。
【办理渠道】
目前,广州市户口市内迁移业务已实现“全城通办”,申请人备齐办事材料后,选择窗口办理的,可登录“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在“政务服务—热门服务—户政预约—市内移居—居住迁移”上选择任一户政业务办理点,预约成功后到场办理。选择网上办理的,可在“政务服务—热门服务—户政网办—市内移居—居住迁移”上申办,选择邮政快递收寄办事材料的,可实现免预约、零跑动办理服务。
以上就是广州市内迁移办理全流程,如果还有更多关于广州入户的疑问,可以在线私信小编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