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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入户核验材料时需提交哪些原件?
  • 作者:DeC
  • 发表时间:2019-12-06 10:20
  • 来源:未知
  今年积分入户的申报已经结束了,之后预审排名靠前的小伙伴需要提交原件核验,那么在核验材料时要提交的原件有哪些呢?下面,德诚人事小编给大家详细讲讲。
  窗口核验材料(预审排名靠前人员提交原件核验):
  
  1、《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申请表》(本人到受理窗口亲笔填写并签名确认“本人承诺”栏有关内容)
  
  2、户口簿
  
  3、身份证
  
  4、如有随迁人员,同时携一下材料核验:
  
  (1)随迁配偶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2)随迁子女须提供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
  
  问:积分入户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可以加分吗?
  
  答: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属于中级职称,可以加分。在广州积分入户的积分指标中,中级职称可以加30分。
  
  加分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核对);
  
  2、属于以下情况的还须提供:
  
  1)持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执业)资格(水平)证书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保存的评审表(或考核认定表、国家统一考试报名发证审批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或所在单位公章)
  
  2)持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须提供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职称”频道的“证书查询”打印的成绩查询页面
  
  3)持省外核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须提供:
  
  ①人事档案保存的评审表(或考核认定表、国家统一考试报名发证审批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或所在单位公章);
  
  ②由证书核发机构出具的含有姓名、身份证号码、资格名称、级别、证书编号、核发机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内容的证书核查证明
  
  4)现正从事与所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对应职业工种工作,须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如果有广州入户的需求,欢迎随时咨询德诚人事服务中心,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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