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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群入户广州会比较困难?
  • 作者:Dec-admin
  • 发表时间:2022-11-17 11:45
  • 来源:未知
  入户广州是很多朋友的选择,办理广州户口需要满足一些基本条件,哪些人群入户广州会相对困难呢?接下来,大家和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01 学历没达到全日制本科
  
  以学历条件作为引进人才入户广州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博士学位;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
  
  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或具有国(境)外学士学位。
  
  02 年龄超过40周岁
  
  年龄40周岁以上,以引进人才方式入户广州需:
  
  在广州就业或创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核可办理引进人才入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一.经我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包括:
  
  1.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年龄不受限制。
  
  2.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国家海外引才计划入选者,国家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员或项目主要完成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及被确定为世界技能大赛中国参赛集训选手的人员,年龄不受限制。
  
  3.广东省海外引才计划入选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广东省海外引才计划、广东省特殊支持计划等省级人才工程入选者,年龄不受限制。
  
  4.广州市杰出专家、优秀专家、青年后备人才,广州市“百人计划”入选者,广州市产业领军人才,以及省、市认定的其他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
  
  5.上年度或当年度获国家、省级、市级“劳动模范”“广东省技术能手”等称号的人员,以及在市级一类技能竞赛中取得前三名或在市级二类技能竞赛中取得第一名的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二.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
  
  三.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四.从事我市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目录内相关职业的技术技能人才:
  
  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
  
  具有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高级技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年龄40周岁以上,以积分入户方式需满足以下情形之一:
  
  1.年龄45周岁以下,持本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按照《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指标体系及分值表》计算总积分满100分的人员,可申请积分制入户。
  
  由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结合下达并向社会公布的总量控制类指标数,积分制入户人员按分值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根据积分排名情况确定拟入户人员。
  
  2.原则上年龄45周岁以下,在广州相关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从事文化、体育、公安、消防、环卫、公共交通、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残疾人照料等工作的特殊技能、特殊艰苦行业一线从业人员。
  
  由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所制定的积分制指标体系,结合下达的总量控制类指标数遴选确定拟入户人员名单。由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进行入户审核并公示,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年龄40周岁以上,以政策性入户方式需满足以下情形之一:
  
  一.投靠配偶
  
  (一)配偶有本市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夫妻登记结婚满2年;
  
  2.男方年龄超过60周岁且女方年龄超过55周岁登记结婚;
  
  3.夫妻一方为博士、博士后或经我市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
  
  (二)符合随军条件,配偶为驻穗部队的现役军人。
  
  二.投靠子女
  
  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夫妻一方具有原本市户籍或是丧偶人员,有子女具有本市户籍。
  
  (二)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所有子女均具有本市户籍。但是,子女属于现役军人且已注销户籍,或者子女在国(境)外定居且无国内户籍的,不计入所有子女均具有本市户籍的要求。
  
  (三)有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离休干部。
  
  其中一方达到投靠子女条件的人员,其配偶符合我市投靠配偶的登记结婚年限的,准予其配偶一并迁入本市户籍。
  
  03 征信不良
  
  若以积分入户方式,则根据《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指标体系及分值表》的“减分指标”项:
  
  信用不良记录,每宗减5分。
  
  针对对象为:在国家/广东省/广州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行政处罚信息/不良司法信息。商品服务质量不合格信息。被列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异常状态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个体工商户户主。
  
  注:其他入户方式对征信情况不作要求。
  
  04 违法违规
  
  若以积分入户方式,则根据《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指标体系及分值表》的“减分指标”项:
  
  1.近5年内,有偷漏税行为(每次减10分);
  
  2.近5年内,收到治安处罚(每次减10分)。
  
  05 刑事犯罪
  
  近5年内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申请所有方式新入户广州。
  
  注:原具有广州户籍的人员,符合“刑满释放回到本市”情形的,准予恢复广州户籍。
  
  06 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
  
  入户申请人应书面承诺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经查实有虚假承诺或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其申请不予办理,并通报各入户审核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5年,并录入个人信用记录;
  
  已通过入户审核但公安机关尚未发放准迁证的,由入户审核部门注销审核结果和入户卡并告知申请人;
  
  公安机关已经发放准迁证的,由公安机关根据认定材料予以注销;
  
  已入户的,退回原籍;
  
  同时将处理结果告知申请人。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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